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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国研究生招生工作即将开始

1999-10-28 来源:光明日报 记者 朱文琴 我有话说

本报北京10月27日电(记者朱文琴)最近,教育部发出了关于做好200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几个通知,指出国家决定适当加快研究生教育发展步伐,2000年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按12万人左右安排,比上年增加30%。教育部等单位要求招生单位要严格执行各项招生规定,不得乱收费。

2000年研究生招生有几项新规定:一是具有同等学力者可报考研究生。即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,经两年或两年以上达到与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(含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),且达到招生单位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,可以报考硕士生;获得学士学位后6年或6年以上,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,可以报考博士生。二是2000年起试办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高校实行全国联考的试点。考试科目中,政治(文)、外语使用全国统考试题,其他三门业务课(刑法、民法、综合考试)的命题由教育部委托“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”承办。为培养立法、司法、行政立法等方面需要的复合型、应用型高层次人才,该专业不再招收法学专业的毕业生,只招收符合条件的非法学专业的往届毕业生及应届本科毕业生。三是工商管理硕士专业(MBA)继续实行联考的方式招生。参加复试的基本要求由教育部确定。未被录取的,不得转至其他学科、专业,其他学科、专业的单考生、上线统考生也不得转到该专业录取。四是报名时间,硕士生为1999年11月10日至14日,考试时间为2000年1月22日至24日。博士生的报名考试时间为一年一次或两次,由招生单位自定。香港、澳门、台湾人士的报名地点与往年一样,在香港、澳门、广州、北京各设一点。报名时间为1999年11月1日至31日,考试时间为2000年4月8日至9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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